《燈指因緣經》卷1:「
時後群賊知燈指[13]詣會,未還之間伺其空,便往到其家劫掠錢財,一切盡取。
」(CBETA 2025.R3, T16, no. 703, p. 809b14-16)[13] 詣【大】,〔-〕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
建議修訂為:
時後群賊知燈指[13]詣會,未還之間伺其空便,往到其家劫掠錢財,一切盡取。
《燈指因緣經》卷1:「
時後群賊知燈指[13]詣會,未還之間伺其空,便往到其家劫掠錢財,一切盡取。
」(CBETA 2025.R3, T16, no. 703, p. 809b14-16)[13] 詣【大】,〔-〕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
建議修訂為:
時後群賊知燈指[13]詣會,未還之間伺其空便,往到其家劫掠錢財,一切盡取。
《燈指因緣經》卷1:「
以是因緣,少種福業於形像,所得是福報,乃至涅槃形像尚爾,況復如來法身者乎?
」(CBETA 2025.R3, T16, no. 703, p. 811a28-b1)
如是我解:
因為這個緣故,在佛像所在之處,即使只種下一點點福業,也能得到很大的福報,乃至通向涅槃。只是形像尚且有這樣的作用,更何況是如來的法身呢?
此句在經中末尾處,與經首句前後呼應:
《燈指因緣經》卷1:「
若種少善於勝福田,人天受樂,後得涅槃,是以智者應當勤心[8]修集善業。
」(CBETA 2025.R3, T16, no. 703, p. 808b22-23)[8] 修集【大】,修習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
故此建議修訂為:
以是因緣,少種福業於形像所,得是福報,乃至涅槃。形像尚爾,況復如來法身者乎?
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,這兩題依文義修訂新標如下。
修訂後
T16n0703_p0809b15:還之間伺其空便,往到其家劫掠錢財,一
修訂後
T16n0703_p0811a29:於形像所,得是福報,乃至涅槃。形像尚爾,況
乃至涅槃形像尚爾
中間建議插入一個「。」,即
乃至涅槃。形像尚爾
抱歉前一個帖子忘記進行紅色標註了。
讀者好,
謝謝提醒!個人剛剛也漏看了。已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