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標點修訂建議

**URL:** <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>\
**Category:** 經文標點討論區\
**Tags:** 建議\
**Created:** [2026年十月23日 06:42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 "2026-10-23T06:42:44Z")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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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3日 06:42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1 "2026-10-23T06:42:44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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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2：「

> 問曰；懺悔清淨，得復本不？
> 
> 答曰；解者不同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86c15)

建議修訂為：

> 問曰：懺悔清淨，得復本不？
> 
> 答曰：解者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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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Author:** ![elysium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letter_avatar_proxy/v4/letter/e/3be4f8/32.png) [@elysium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/elysium)\
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3日 07:09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2 "2026-10-23T07:09:39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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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2：「

> 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，有此等食，名緣具足，是名衣食具足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87b1)

建議修訂為：

> 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。有此等食，名緣具足，是名衣食具足。

因整段文字是：

> 具足食法者，食有四種：若上人大士，深山絕人，果菜隨得，趣以支命。二者、常行頭陀，受乞食法，是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，依正命自活，能生聖道，故名聖種。四邪命自活者：一、下口食；二、仰口食；三、四維口食；四、方口食。此是邪命之相。如舍利弗為青木女說，是中應廣分別。三者、阿蘭若，受檀越送食。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，有此等食，名緣具足，是名衣食具足。若無此資身因緣，則心不寧，於道有妨。

「有此等食」應是指前文所說「具足食法者，食有四種」，所以「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」後不應用「，」，避免引人誤解「有此等食，名緣具足」只是指「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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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3日 07:21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3 "2026-10-23T07:21:30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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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2：「

> 四、息學問緣務，所謂讀誦、聽學、義論等，悉皆棄捨，此為息諸緣務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87b13)

建議修訂為：

> 四、息學問緣務，所謂讀誦、聽學、義論等，悉皆棄捨。此為息諸緣務。

因整段文字是：

> 第四、息諸緣務者。緣務眾多，略說有四：一、息生活緣務，所謂不作一切有為事業；二、息人事緣務，所謂不追尋俗人、朋友、親識，斷絕往還；三、息工巧技術緣務，所謂不作世間工匠、醫方、藥呪、卜相、書數、算計等事；四、息學問緣務，所謂讀誦、聽學、義論等，悉皆棄捨，此為息諸緣務。所以者何？若多緣務，則於修定有廢，心亂難攝，不得定也。

「此為息諸緣務」對應段首「第四、息諸緣務者。緣務眾多，略說有四」，所以「四、息學問緣務，所謂讀誦、聽學、義論等，悉皆棄捨」後不應用「，」，避免引人誤解「此為息諸緣務」只是指「四、息學問緣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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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4日 08:16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4 "2026-10-24T08:16:12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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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2：「

> 今釋六法，自可為二意：一、約果明；二約因明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90c29)

建議修訂為：

> 今釋六法，自可為二意：一、約果明；二、約因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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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4日 11:18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5 "2026-10-24T11:18:12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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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3：「

> 若繫心地輪，此最在下，氣隨心下，則四大調和。亦以扶本修習不淨觀者，多從下起，因此繫心，或能發本。
> 
> 不淨觀門約此五處為緣，令心不散，以辨修繫緣止，意在於此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92c1-4)

與「亦以扶本修習不淨觀者，多從下起」相對應，似不應在「因此繫心，或能發本」之後斷句，「五處為緣」是總結前文提到的五處。前文初提到「故以為 **門** 」，因此對應的斷句應為「 **門** 約此五處為緣」。故此段句讀疑應為：

> 若繫心地輪，此最在下，氣隨心下，則四大調和。亦以扶本修習不淨觀者，多從下起，因此繫心，或能發本不淨觀。  
> 門約此五處為緣，令心不散，以辨修繫緣止，意在於此。

附本段當前版本完整段落文字：

> 問曰：身分皆可繫心，云何的說五處？
> 
> 答曰：此五處於用心為便，餘處非安定所。若脇、肋等處皆偏，故不說。如頭圓法天，足方法地，臍是氣海，鼻是風門，髮際是修骨觀之所，故以為門。
> 
> 令繫心頂上者，為心沈惛多睡故，在上安心；若久久，即令人浮風，乍如風病，或似得通欲飛，有此等過，不可恒用。
> 
> 若繫心髮際，此處髮黑肉白，心則易住。或可發本骨觀，久則過生，眼好上瞻，或可見於黃、赤等色，如華如雲，種種相貌，令情慮顛倒。
> 
> 若繫心鼻柱者，鼻是風門，覺出息、入息，念念不住，易悟無常。亦以扶本安般之習，心靜能發禪定。
> 
> 若繫心臍下，臍是氣海，亦曰中宮，繫心在臍，能除眾病，或時內見三十六物，發特勝等禪。
> 
> 若繫心地輪，此最在下，氣隨心下，則四大調和。亦以扶本修習不淨觀者，多從下起，因此繫心，或能發本。
> 
> 不淨觀門約此五處為緣，令心不散，以辨修繫緣止，意在於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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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Author:** ![elysium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letter_avatar_proxy/v4/letter/e/3be4f8/32.png) [@elysium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/elysium)\
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4日 12:07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6 "2026-10-24T12:07:20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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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3：「

> 復次，業若有相，即是有為；若是有為，必墮三相。若墮三相；即是生滅；若是生滅，即不至現在。

」(CBETA 2026.R1, T46, no. 1916, p. 493a13-14)

建議修訂為：

> 復次，業若有相，即是有為；若是有為，必墮三相。若墮三相，即是生滅；若是生滅，即不至現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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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"post-metadata">

**Author:** ![tsubame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ser_avatar/dhforum.dila.edu.tw/tsubame/32/84_2.png) [@tsubame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/tsubame)\
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5日 09:50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7 "2026-10-25T09:50:05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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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，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，這幾題謹覆如下。

修訂後  
T46n1916\_p0486c14：罪源本。 第三、明復本、不復本相者。 問曰：懺悔  
T46n1916\_p0486c15：清淨，得復本不？ 答曰：解者不同。有言：不復。如

修訂後  
T46n1916\_p0487a29：阿蘭若，受檀越送食。四者、於僧中結淨食。有  
T46n1916\_p0487b01：此等食，名緣具足，是名衣食具足。若無此資

修訂後  
T46n1916\_p0487b13：讀誦、聽學、義論等，悉皆棄捨。此為息諸緣務。

修訂後  
T46n1916\_p0490c28：重可貴。 今釋六法，自可為二意：一、約果明；  
T46n1916\_p0490c29：二、約因明。先約欲界果明，言「厭下苦、麁、障」者，

> [@elysium](#):
>
> 不淨觀門約此五處為緣，令心不散，以辨修繫緣止，意在於此。

關於「不淨觀門約五處為緣」，請參考《坐禪三昧經》卷1：「第一治貪欲法門。婬欲多人習不淨觀。［…中略…］若久習行，當教言身中一寸心却皮肉，繫意五處：頂、額、眉間、鼻端、心處。如是五處住意觀骨，不令外念；外念諸緣，攝念令還，常念觀心，心出制持。」（T15n0614\_p0271c06- p0272a16）

故本題不擬修訂，謝謝您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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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class="post-metadata">

**Author:** ![tsubame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ser_avatar/dhforum.dila.edu.tw/tsubame/32/84_2.png) [@tsubame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u/tsubame)\
**Post date:** [2026年十月27日 01:48 UTC](https://dhforum.dila.edu.tw/t/topic/593/8 "2026-10-27T01:48:02Z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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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，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，本題依文意修訂新標如下。

修訂後  
T46n1916\_p0493a13：必墮三相。若墮三相，即是生滅；若是生滅，即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