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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30, 2025, 2:24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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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26n0532,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,卷上,一段文字不明所以,不知是否還有可以查證的資料,以利正確標點或文字修訂。有請版上高人指點。
X26n0532_p0769b22_##<p,1>△《記》云:百非斯遣者,論曰:百非非非,千是非是。非
X26n0532_p0769b23_##百非背千是非非中中背背天天。 演水之談,足斷
X26n0532_p0769b24_##而止 ;審慮之量,手亡而住。可謂般若二諦,中道之
X26n0532_p0769c01_##大宗也。
檢所引原典《連珠記》,文字亦同:
T33n1713_p0558b04║隨一句必具餘三。若隨闕者則非具德。百非
T33n1713_p0558b05║斯遣者。論曰。百非非非千是非是。非百非背
T33n1713_p0558b06║千是非非。中中背背天天。 演水之談。足斷而
T33n1713_p0558b07║止。審慮之量。手亡而住。可謂般若二諦中道
T33n1713_p0558b08║之大宗也。古云。境智餘科不貫義似未安。故
檢《連珠記》所引《釋摩訶衍論》卷二:
T32n1668_p0605c17║別故。復次非是言不。非謂是非故言不
T32n1668_p0605c18║焉。所以者何。其真如法百非非非。千是非
T32n1668_p0605c19║是。非非非是。於非二亦不住故。 一切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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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好,
以下謹提供《釋摩訶衍論》的注疏資料,或可酌參。【※內文新標由個人自行施加】
也歡迎版上各位讀者提供相關資料!
《釋摩訶衍論通玄鈔》卷3:「『背天非天』者,書本非字亦是背字。然上中天二字,即是中道第一義。天,以此即是摩訶衍法,當三諦中第一義諦,恐人滯之,故須遣也。故云:『非中非中、背天背天』。言『演水之談』等者,《說文》云:『演,水流㒵也。』『足斷』、『手立』並是喻也,上句名言道斷(由足斷故,不可遊路),下即尋思路絕(由手亡故,不可指路),亦即口欲辨而詞喪,心將緣而慮亡。」(X46n0775_p0148b23- c05)
謹先修訂以下文段新標:
修訂後
T32n1668_p0637c12:非明分[5]位。若爾,一法界心,非百非、背 千
T32n1668_p0637c13:是、[6]非中非中、背天[7]非天。演 水之談,足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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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e 2, 2025, 12:15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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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提供《通玄鈔》的解釋。
依此鈔文,原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》及《連珠記》之「非非中中背背天天」,應是「非中非中、背天背天」之改寫或誤寫了。如何判定,還請CBETA裁決。
另外,於所提供《通玄鈔》文句中,發現一處文字錯誤:
言『演水之談』等者,《說文》云:『演,水流㒵也。』『足斷』、『手立 』並是喻也,上句名言道斷(由足斷故,不可遊路),下即尋思路絕(由手亡 故,不可指路),亦即口欲辨而詞喪,心將緣而慮亡。」
「立」字誤,應是「亡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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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好,
依此鈔文,原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小鈔》及《連珠記》之「非非中中背背天天」,應是「非中非中、背天背天」之改寫或誤寫了。如何判定,還請CBETA裁決。
好的,暫列入修訂參考。
另外,於所提供《通玄鈔》文句中,發現一處文字錯誤: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!「立」,檢原書圖檔同電子檔作「立」,依本校及他校修訂作「亡」。
修訂後
X46n0775_p0148c03:言演水之談等者說文云演水流㒵也足斷手[立>亡] 並
cf1: X46n0775_p0148c05
cf2: T32n1668_p0637c14
《釋摩訶衍論通玄鈔》卷3:「由手亡 故不可指路」(CBETA 2025.R1, X46, no. 775, p. 148c4-5 // R73, p. 237b11-12 // Z 1:73, p. 119b11-12)
《釋摩訶衍論》卷5:「審慮之量,手亡 而[*]已住。」(CBETA 2025.R1, T32, no. 1668, p. 637c14)[*8-1] 已【大】*,〔-〕【石】【高】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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