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08n0235_p0058a10_##言緣無明住地等者,緣[02]字合在字下,因字合在業
X08n0235_p0058a11_##字下,起字合在因字下,讀者應審。言一切煩惱、諸
[0058002] 字上疑脫地
註[02]所在位置似乎有誤,宜改置第二個「字」之前。
另,卷六亦有一處本文用字與校勘用字不同。
X08n0235_p0075a19_##諦[01]晉心焉!
[0075001] 普疑聖
X08n0235_p0058a10_##言緣無明住地等者,緣[02]字合在字下,因字合在業
X08n0235_p0058a11_##字下,起字合在因字下,讀者應審。言一切煩惱、諸
[0058002] 字上疑脫地
註[02]所在位置似乎有誤,宜改置第二個「字」之前。
另,卷六亦有一處本文用字與校勘用字不同。
X08n0235_p0075a19_##諦[01]晉心焉!
[0075001] 普疑聖
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
(1)「緣字合在字下」,檢原書圖檔出注位置同電子檔。對校《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151圖第22行),正文作「緣字合在字下」,無出注。
對照「因字合在行字之下」(X08n0235_p0058a07)、「因字合在業字下,起字合在因字下」(X08n0235_p0058a10-11)等文,亦可見「某字合在某字下」的句式。且作「緣字合在(地)字下」方合文義。本題依理校移動校注位置。
修訂後
X08n0235_p0058a10:言緣無明住地等者,緣字合在[2]字下,因字合在業
(2)本題出注內容,檢原書圖檔較模糊,應為「晉」。對校《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196 圖第15行眉批)作「卍晉疑聖」。本題依原書修正校注用字。
修訂後
X08n0235_p0075a19:諦[1]晉心焉!
校注[1]晉疑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