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10n0250_p0041c18║文闕於業字。 〔一切法如實覺〕 注。 〔覺一切法至由此
X10n0250_p0041c19║故方便能斷惑起用也〕 八不動地無生法忍覺一
==>
X10n0250_p0041c18_##文闕於業字。
〔一切法如實覺。注:覺一切法至由此
X10n0250_p0041c19_##故方便能斷惑起用也〕八不動地,無生法忍。覺一
參見:
X09n0248_p0839a20║無障礙解脫智不離一切法如實覺(覺一切法皆如實也如實即法
X09n0248_p0839a21║性由此故方便能斷惑起用也)一切法如實覺不離無行
X10n0250_p0043a05║〔孤窮困迫〕 注。 〔又一事不得即一切為孤一中不得
X10n0250_p0043a06║含一切為窮〕 本疏注云無父曰孤塗盡曰窮任重
==>
X10n0250_p0043a05_##
〔孤窮困迫。注:又一事不得,即一切為孤;一中不得,
X10n0250_p0043a06_##含一切為窮〕本疏注云:無父曰孤,塗盡曰窮,任重
參見:
X09n0248_p0840c05║受如是苦孤窮困迫無救無依(又一事不得即一切即為孤一中不得含
X09n0248_p0840c06║一切為窮)疏將陳法施者將猶欲也陳者陳設之謂也法
原書上述四個紅色引言號應予以刪除,以符所引《略鈔》本文與注文的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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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上同書用例:
X10n0250_p0048a16_##
〔疏:一法巧被三根故。注:普眼觀門被上根,三觀諸
X10n0250_p0048a17_##輪及道場加行被中、下〕《大疏》云「後二是漸」。問:後二
X10n0250_p0049a22_##勝義。即釋彼論也(《演義》第四)。
〔二法相。法通四聖諦。注云:
X10n0250_p0049a23_##相者,性也、狀也〕四聖諦,滅諦是理,而皆云法相。法
X10n0250_p0049b07_##諦、涅槃攝一切法也。
〔其能對者,皆無漏慧。注云:《俱
X10n0250_p0049b08_##舍》云「淨慧隨行,即是淨慧相應心、心所」等〕《俱舍》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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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。
兩處括號,檢原書圖檔均同電子檔。對校底本《圓覺疏鈔隨文要解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116圖第20行;第119圖第20行),初刊括號起訖處格式同《卍續藏》,後「注」字經畫線納入括號,爾後又被用紅筆刪除。
考量這兩段文可分別對應《圓覺經略疏鈔》卷2:「一切法如實覺(覺一切法,皆如實也。如實即法性。由此,故方便能斷惑起用也)」(X09n0248_p0839a20-21);「孤窮困迫,無救無依。(又一事不得即一切,即為孤;一中不得含一切,為窮。)」(X09n0248_p0840c05-06)及考量本部其他處引文格式,本題依理校修訂新標如下。
修訂後
X10n0250_p0041c18:文闕於業字。 〔一切法如實覺。注:覺一切法至由此
修訂後
X10n0250_p0043a05:〔孤窮困迫。注:又一事不得,即一切為孤;一中不得,
卷七亦有一處標記錯誤。
X10n0250_p0090b23║辟支佛[2]神飯,故九十一劫無貧眾。 〔起三疑。〕 問:小乘
X10n0250_p0090b24║唯許悉達成佛,何疑佗方佛來邪?答:唯薩婆多部謂
應作:
X10n0250_p0090b23║辟支佛[2]神飯,故九十一劫無貧。 〔眾起三疑。〕 問:小乘
X10n0250_p0090b24║唯許悉達成佛,何疑佗方佛來邪?答:唯薩婆多部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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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。
檢原書圖檔及對校底本《圓覺疏鈔隨文要解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304圖第11-12行),本題括號位置均同電子檔。
考量本題文字是針對《圓覺經略疏鈔》卷5:「眾起三疑」(CBETA 2025.R2, X09, no. 248, p. 867c10 // R15, p. 271b1 // Z 1:15, p. 136b1) 的引用釋義。且誠如《楞嚴經寶鏡疏》卷5:「阿那律云無貧,亦云如意,乃白飯王子,是佛堂弟也。以過去世[1]增將一飯施辟支佛,感九十一劫無貧窮苦,受如意樂。」(CBETA 2025.R2, X16, no. 316, p. 534b2-4 // R90, p. 734b2-4 // Z 1:90, p. 367d2-4)[1] 增疑曾;《地藏本願經科註》卷2:「如那律昔以一飯施辟支佛,遂感九十一劫無貧之報」(CBETA 2025.R2, X21, no. 384, p. 690c23-24 // R35, p. 514b12-13 // Z 1:35, p. 257d12-13) 的典故說明,此處若作「貧眾」於文義不合。
綜上,本題修訂新標如下。
修訂後
X10n0250_p0090b23:辟支佛[2]神飯,故九十一劫無貧。〔眾起三疑。〕 問:小乘
卷十一還有一例標記錯誤,如下:
X10n0250_p0138a09_##暢,有堪能故。住者,即安住義。滅尋、伺。<p>〔內淨,一心,定
X10n0250_p0138a10_##生喜樂,住二禪〕滅尋、伺即離障支,以此麤動亂二
應作:
X10n0250_p0138a09_##暢,有堪能故。住者,即安住義。<p>〔滅尋、伺,內淨,一心,定
X10n0250_p0138a10_##生喜樂,住二禪〕滅尋、伺即離障支,以此麤動亂二
理據:
一、原書釋文即言「滅尋、伺即離障支」;
二、《略疏鈔》原文作:
X09n0248_p0920c14║樂,住初禪。滅尋伺,內淨,一心,定生喜樂,住二禪。離喜
卷十二亦有二例:
一、
X10n0250_p0145a14_##相。定<p>〔三昧若取色相,不能觀色常相等〕師子吼言:
據《略疏鈔》原文:
X09n0248_p0934c16║丘數數修習定慧捨相(即三相也)則斷十相定名三昧若
X09n0248_p0934c17║取色相不能觀色常無常相是名三昧若能觀色常
X09n0248_p0934c18║無常相是名慧相三昧慧等(駕駟遲疾)觀一切法是名捨
此例或應作:
X10n0250_p0145a14_##相。<p>〔[定[>名]三昧,若取色相,不能觀色常相等〕師子吼言:
二、
X10n0250_p0150b02_##地上,故當此菩薩問。
〔經:不思議事〕疏:近慶道場,遠
應作:
X10n0250_p0150b02_##地上,故當此菩薩問。
〔經:不思議事。疏:近慶道場,遠
X10n0250_p0150b03_##該一部〕。既云遠該一部,其不思議事指前十一章耳。
依據:
一、釋文始自「既云遠該一部」;
二、《略疏》原文作:
T39n1795_p0574c09║大悲世尊。廣為我等及末世眾生。開悟如是
T39n1795_p0574c10║不思議事 近慶道場遠該一部。二請問能詮。
「大悲至不思議事」為經文,「近慶道場遠該一部」以下為疏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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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。以下針對卷十一有疑義處進行回覆。
檢原書圖檔及對校底本《圓覺疏鈔隨文要解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484圖第13-14行),本題括號位置均同電子檔。

由於本題是針對《圓覺經略疏鈔》:「滅尋伺,內淨一心,定生喜樂,住二禪。」(X09n0248_p0920c14)的引用釋義,故修訂新標如下。
修訂後
X10n0250_p0138a09_##暢,有堪能故。住者,即安住義。 <o><p>〔滅尋伺,內淨一心,定
X10n0250_p0138a10_##生喜樂,住二禪。〕 <u><p> 滅尋伺即離障支,以此麤動亂二
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。以下針對卷十二第一處進行回覆。
檢原書圖檔及對校底本《圓覺疏鈔隨文要解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512圖第6行),本題括號位置均同電子檔。

考量本題文字是針對《圓覺經略疏鈔》卷10:「定名三昧。若取色相,不能觀色常、無常相,是名三昧。」(X09n0248_p0934c16-17)的引用釋義,故從之修訂新標,及增補用字。
修訂後
X10n0250_p0145a14_##相;<o><p>〔定[>名]三昧若取色相,不能觀色常相等。〕<u><p>師子吼言:
讀者您好,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。以下針對卷十二第二處進行回覆。
檢原書圖檔及對校底本《圓覺疏鈔隨文要解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刊本第530圖第5行),本題括號位置均同電子檔。

由於本題是針對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》卷2:「「大悲世尊!廣為我等及末世眾生,開悟如是不思議事。」近慶道場,遠該一部。」(T39n1795_p0574c09-10)的引用釋義,故修訂新標如下。
修訂後
X10n0250_p0150b02_##地上,故當此菩薩問。<o><p>〔經:不思議事。 <u><p>疏:近慶道場,遠
X10n0250_p0150b03_##該一部。〕既云遠該一部,其不思議事,指前十一章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