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0208 眾經撰雜譬喻
[0535c04] ……適作是念,其師即以它心智,通照其所念,
此喻與T0207 雜譬喻經 第一喻是同一個。《雜譬喻經》此句為:「適作是念,其師即以知他心通照其所念」。
据文義,[0535c04] 標點應爲「其師即以它心智通,照其所念」
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一
[0124a22] ……其名曰:摩訶迦葉、須菩提、憍陳如、離越多訶多、……
「離越多」是一個人,又作「離婆多」,梵文Revata。「訶多」應是另一人,可能是戒本中的「呵多比丘」,或阿含經中的「手長者」(Hatthaka)。無論如何,他是與離婆多不同的另一人。此處應分開。
卷第二
[0132b13] 「爾時轉輪聖王復作是念:『我身今者,喻如無智大癡施主。』爾時施主值天大旱,七年不雨,樹木燋乾。
此處,「喻如無智大癡施主」,一直到後文[0133b04] 的「雖受如是微妙五欲,微妙快樂,猶未能免生老病死。」,都是轉輪聖王所說的大施主譬喻。此處的雙引號應一直放在「猶未能免生老病死」之後,且中間的一切引述所用的引號皆應修改,因為這是三重引述。(佛説:「轉輪聖王說:『大施主說:「……)
[0134a06] 「天王有五百太子,悉皆端正,聰明智慧,
据上下文,此處應爲「大王」
卷第三
[0139a06] 「爾時雌鹿尋便懷妊,月滿產生。鹿產生法,要還向本得胎處。即還水邊,住本石上,悲鳴宛轉,產生一女。爾時仙人聞此鹿悲鳴大喚。爾時南窟仙人聞是鹿大悲鳴聲,心生憐愍,……
此處兩個「仙人聞此鹿悲鳴」,疑是原始文本抄錄時重複抄了。
[0139a19] 「爾時鹿女即隨父教,往詣北窟。步步舉足皆生蓮華,隨其蹤跡,行伍次第,如似街陌。往至北窟,從彼仙人乞求少火。爾時仙人見此女人福德,如是足下生於蓮華,……
据上下文,此處標點應為
「爾時仙人見此女人福德如是,足下生於蓮華,……」
卷第五
[0151c02] 復次,如來慈善根力不可思議。爾時流離王起四種兵,伐舍維國。得諸釋子,穿坑埋之,坑悉齊腋,令不動搖。過一七已,如來爾時以慈善根力,即化其地變成浴池。……
按此處的標點法,有暗示「琉璃王將釋迦族人活埋以後,佛過了七天才去救護」的意思。不若標點成
「坑悉齊腋,令不動搖,過一七已。如來爾時以慈善根力,即化其地變成浴池。……」
突出佛的救護行爲。
[0154a06] 「……我思惟如是功德利故,於阿難所深生恭敬供養之想。白言:『大德阿難!願不有慮!如來祕教,當盡奉行,假使喪失身命,終不退失。如來即當宣說微妙八敬之法,難可毀犯。』
此處「如來即當宣說微妙八敬之法」一句,按文義,不可能是大愛道對阿難「白言」的話。大愛道的「白言」應當在「終不退失」後面就結束。
卷第六
[0155a20] 答曰:「……勅比丘云:『凡二乘凡夫,自說得法。或樂靜默,或入禪定,或以餘緣,祕惜不說。』佛所得法,以慈悲力故,樂為他說。復次,云何?以破三毒故,得稱世尊。」
此處,「勅比丘」(勒比丘)所説之話,在於對比二乘、凡夫與佛得法的差別。所以,二乘、凡夫中間應該加個頓號,而「勅比丘云」的内容,應直接到「樂為他說」為結束。
此經《優波離品第八》幾乎與T1440 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一》逐句對應,可以互相參照。此句在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中是:
[0504a23] 復次勒比丘,亦云凡二乘。凡夫自說得法,或樂靜默或入禪定,或以餘緣,或秘惜不說;佛所得法,以慈悲力故、樂為他故。復次云已破三毒故,得稱世尊。
同樣的,此句應改爲:
復次,勒比丘亦云:『凡二乘、凡夫自說得法,或樂靜默或入禪定,或以餘緣,或秘惜不說;佛所得法,以慈悲力故、樂為他故。』
又,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裏,[0155a20] 的文句是
「婆伽婆者,不可以音傳,不可以義解。云何世尊?」
而在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中,這句話是
「婆佉婆者,不可以音轉,可以義解,義云世尊」
這兩句話的意思完全相反。其他版本藏經能否確定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義解?
[0160b06] ……如男女中,若殺父、母、阿羅漢,出佛身血,壞法輪僧,污比丘尼,賊住、越、濟人,斷善根——如是人等,盡不得戒。
「越濟人」是一個專有名詞,不應隔開。T1441《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》云:
「云何是越濟人?」答:「謂捨沙門衣服捨戒,詣外道所,著彼衣服、樂彼所見,是越濟人。」
卷第七
[0164b15] ……不共生者,為欲利益一切眾生,如彼狂人;緣見如來,還得本心;盲者得眼,倒產得順,聾者得聽,貪瞋癡者悉得除滅,是名不共生不可思議。
此處應標點為:
不共生者,為欲利益一切眾生。如彼狂人,緣見如來,還得本心;盲者得眼,倒產得順,聾者得聽,貪瞋癡者悉得除滅,是名不共生不可思議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