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楞嚴經箋》卷2 一處用字有疑

《楞嚴經箋》卷2〈正宗分〉:「 後[2]認一遺諸。 箋云:乃責云:不知五蘊色身是」(CBETA 2025.R2, X11, no. 271, p. 921b23 // Z 1:88, p. 464c9-10 // R88, p. 928a9-10)
[2] 疑責。

原校注為「貴」字,本文卻是「責」字。請確認是否文檔輸入有誤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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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!「責」,檢原書圖檔字形模糊。原書該字出校文字同電子檔,作:[2]貴疑責

圖片3 圖片4

今依對校本部文獻底本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89圖第5行右行夾注),修訂作「貴」。

修訂後
X11n0271_p0921b23:後[2][責>貴]認一遺諸。 箋云:乃責云:不知五蘊色身是
cf1: 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89圖第5行右行夾注

請問,若據修訂後文句:
X11n0271_p0921b23:後[2][責>貴]認一遺諸。 箋云:乃責云:不知五蘊色身是
CBETA要如何作出校勘,以顯示「責」字才是正確的?

另,卷3另有一處校勘文有疑。
X11n0271_p0948c15_##苦味;無病之人,[05]有甜觸。由甜與苦,顯此舌根不動
[0948005] 徵當作
校注中第二個「徵」字,疑為「微」之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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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進一步提出細膩的考量,以下先回覆第一題。

修正前函回覆如下:

「責」,檢原書圖檔字形模糊,難以辨認是「責」還是「貴」。原書該字出校文字同電子檔,作:[2]貴疑責

檢本部文獻底本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89圖第5行右行夾注)作「貴」,作「貴」字亦與出注文字相符應。

原書用字應係「貴」而非「責」。

圖片2

惟按文義,應作「責」為正──「認一遺諸」即受責的理由。故本題依理校修訂作「責」。

修訂後
X11n0271_p0921b23:後[2][貴>責]認一遺諸。 箋云:乃責云:不知五蘊色身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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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8有兩處注文待勘。
X11n0271_p1057b10_##

「是食辛人修三摩提,菩薩、天仙、十方善神不來守護。」
X11n0271_p1057b11_##<p,1>後、修定,文四:初、賢聖[02][□>不]護。
[1057002] □疑守
校注「□疑守」,然原文為「十方善神不來守護」,故缺字應作「不」字,始合文意。

X11n0271_p1058b12_##<p,1>後、現證無生,文五:初、舉喻雙明。

箋云:真如之體,
X11n0271_p1058b13_##元明無瑕,如[05][□>淨]琉璃,內懸寶月,則起始覺智,[06][□>合]本
X11n0271_p1058b14_##覺真理,根本後得,[07][□>皆]悉無相故。
[1058006] □疑冥
原校注「□疑冥」,參見後文,似乎缺字作「合」較符原作之意,亦不違上下文文意。
X11n0271_p1058c08_##<p,1>箋云:安立六十聖位,或隨所發行,是起始覺智。安
X11n0271_p1058c09_##立聖位,是合本覺理。通此三漸次,便得無生忍。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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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!以下回覆卷三一處建議修訂。

「徵」,檢原書圖檔用字同電子檔,出注內容亦同,作:[5]徵當作徵。 對校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154圖第1行)用字為「徵」,上方眉批處有:「卍○微」字樣。本題增加說明如下。

圖片2

圖片3

修訂後

X11n0271_p0948c15:苦味;無病之人,[5]徵有甜觸。由甜與苦,顯此舌根不動

CBETA 按:「徵」,原書出注:「徵當作徵」。對校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154圖第1行眉批處)有「卍○微」字樣。注中第二處「徵」字,應作「微」為正。

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!以下回覆卷八第一處建議修訂。

「□」,檢原書圖檔用字同電子檔,出注內容亦同,作:[2] □疑守。對校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7圖第8行左行夾注)作「□」,,無出注。本題增加說明如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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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後

X11n0271_p1057b11:後修定。文四:初賢聖[2]□護。

CBETA 按:「□」,原書出注:「□疑守」。對校底本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7圖第8行左行夾注)作「□」,無出注。由於本題是箋解經文:「是食辛人修三摩提,菩薩、天仙、十方善神不來守護。」(X11n0271_p1057b10),「□」應作「不」為宜。

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!以下回覆卷八第二處建議修訂。

「□」,檢原書圖檔用字同電子檔,出注內容亦同,作:[6]□疑冥。對校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9圖第16行左行夾注)作「□」,無出注。本題增加說明如下。

圖片2

修訂後
X11n0271_p1058b13:元明無瑕,如[5]□琉璃,內懸寶月,則起始覺智,[6]□

CBETA 按:「□」,原書出注:「□疑冥」。對校底本《楞嚴經箋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449圖第16行左行夾注)作「□」,無其他說明。對照後文「合本覺理」(X11n0271_p1111b02-03),「□」應作「合」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