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集註卷三,一處缺字校勘文有誤

X11n0268_p0302a06║ 苕溪云。機者弩[1]之□□□有發聞之義。故取譬之。
原校勘文作:
[0302001] 之下原本磨滅發也根之三字乎

經查他本,皆作:
X12n0281_p0738c05║ 妄皆如是也。吳興曰機者弩牙也。根有發聞之義
X12n0281_p0738c06║ 故取譬之。

X13n0287_p0593a20║ 也。(〔吳興云〕機。弩之牙也。譬眠伏之根。觸香等有發聞之義)次破空生。前則聞
X13n0287_p0593a21║ 境。歸則齅根。空自聞香。汝鼻何用。

X15n0300_p0158c12║ 畜。縮氣也。機者。弩牙也。根有發聞之義。故取喻之。

X15n0301_p0236a04║ 如是也)。 (吳興曰。机者弩牙也。根有發聞之義。故取譬
X15n0301_p0236a05║ 之)。

X15n0306_p0659b19║ 通。吳興曰機者弩牙也。根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。
可知所缺三字應是「牙也根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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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

「□□□」(X11n0268_p0302a06),檢原書圖檔用字同電子檔。並出校:[1]之下原本磨滅發也根之三字乎

圖片6

對校原書底本《楞嚴經集註》(日本京都大學藏經書院文庫藏寫本第148圖第9行右行夾注至第148圖第1行左行夾注)作:「苕溪云。機者。弩之 有發聞之義。故取譬之。」

本題依他校修訂用字作「牙也根」,並調整新標。

修訂後
X11n0268_p0302a06:苕溪云:機者,弩[1]之[□□□>牙也。根]有發聞之義,故取譬之。
cf1: X15n0301_p0236a04

《楞嚴經精解評林》卷1:「吳興曰:机者,弩牙也。根有發聞之義,故取譬之。」(CBETA 2025.R3, X15, no. 301, p. 236a4-5 // R90, p. 360b2-3 // Z 1:90, p. 180d2-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