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俱舍論記》、《俱舍論頌疏》句讀建議

1.《俱舍論記》卷8〈3 分別世品〉:「鹿母者,是毘舍佉夫人。毘舍佉是二月星名,從[5]星為名,此云長養,即功德生長也。是彌伽羅長者兒,婦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,從子為名。」(CBETA 2025.R3, T41, no. 1821, p. 155b25-28)[5] 星【大】,是【甲】

2.《俱舍論頌疏》卷8〈分別根品二之一〉:「鹿母是毘舍佉夫人,毘舍佉是二月星名,從星為名,此云長養,即功德生長也,是彌伽羅長者,兒婦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,從子為名」(CBETA 2025.R3, T41, no. 1823, p. 866b9-12)

兩書句讀,《俱舍論記》「是彌伽羅長者兒,婦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」與《俱舍論頌疏》「是彌伽羅長者,兒婦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」,疑為「是彌伽羅長者兒婦,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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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新標修訂建議。這兩題依文義修訂如下。

修訂後
T41n1821_p0155b27:云長養,即功德生長也。是彌伽羅長者兒婦,
T41n1821_p0155b28:有子名鹿,故名鹿母,從子為名。生三十二

修訂後
T41n1823_p0866b11:長也,是彌伽羅長者兒婦,有子名鹿,故名
T41n1823_p0866b12:鹿母,從子為名,生三十二卵,卵各生一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