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義章》第二<義法聚>中<假名義>一門,將假法分爲四:因生(緣生)假、因成(緣成)假、相待假、相續假:
《大乘義章》卷1〈二、義法聚(二十六門).5 假名義(一)〉:「或分為四。始從因生乃至相續。於中略以五門分別。一釋其名。二辨其相。三約時類。彰假差別。四辨寬狹。五對三假。[9]苦相收攝。第一釋名。名字是何。一因生假亦名緣生。二因成假亦名緣成。三相待假亦名相形。四相續假。」(CBETA 2024.R3, T44, no. 1851, p. 479b20-25)
[9] 苦【大】,共【校異-原】。
接下來分辨四種假法的體相:
《大乘義章》卷1〈二、義法聚(二十六門).5 假名義(一)〉:「就初假中。名別有二。一名因生。二名緣生。就此二中四門分別。」(CBETA 2024.R3, T44, no. 1851, p. 479c7-8)
《大乘義章》卷1〈二、義法聚(二十六門).5 假名義(一)〉:「第二假中。名亦有二。一名因成。二因緣成。就此二中。辨義不同[15]有四門。」(CBETA 2024.R3, T44, no. 1851, p. 479c23-25)
[15] 有【大】,亦有【校異-原】。
結合上下文看,“二因緣成”應為“二名緣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