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菩薩善戒經卷第一 菩薩地善行性品第二》的標點討論


阿彌陀佛,您好! 末學想討論一下:箭頭所指六處標點,是否要統一下規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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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樓上,主要是箭頭①的逗號,是否要改為句號?

以及檀波羅蜜菩薩性印這段,是否要像下面的五種波羅蜜菩薩性印那樣單列出來?

感恩。希望不會給您們添麻煩。先在此致歉,阿彌陀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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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您客氣了,來問並不會造成麻煩!若於未來閱讀過程中,發現任何疑義處,歡迎於討論區發表修訂建議。感謝您對 CBETA 的支持與愛護!

本次提供的修訂建議,謹回覆如次。

(一)您提及:是否將「菩薩性者有六種印,以是印故一切眾生則得識知此是菩薩。何等為六?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。」(T30n1582_p0963a09-11)與其後「何義故檀波羅蜜名菩薩性印?[…中略…]是名檀波羅蜜菩薩性印。」(T30n1582_p0963a11- 27)分為兩段,進而使論述檀波羅蜜的德目內容獨立出來?

本題的分段方式,亦見於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:「又諸菩薩有六波羅蜜多種姓相。由此相故,令他了知真是菩薩。謂施波羅蜜多種姓相,戒、忍、精進、靜慮、慧波羅蜜多種姓相。云何菩薩施波羅蜜多種姓相?」(T30n1579_p0479a11-14)

且以本題而論,分段與否並不影響語意理解;故擬維持原來的分段方式。

(二)依他校修訂如下標點。

修訂後
T30n1582_p0963a26:伎樂心,修[*]集慚愧。雖獲大寶不生貪喜。是

參考資料:

  •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:「云何菩薩施波羅蜜多種姓相?謂諸菩薩[…中略…]得大財寶,尚不貪著,何況小利。如是等類,當知名為菩薩施波羅蜜多種姓相。」(T30n1579_p0479a14-b04)
  • 《菩薩地持經》卷1〈1 種性品〉:「檀波羅蜜菩薩種性相者,是菩薩[…中略…]得大財寶猶不貪著,何況小利。如是等比,是名檀波羅蜜菩薩種性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81, p. 888b22-c7)

修訂後
T30n1582_p0963c02:應於是人生一子想心無怨恨。是名羼提波

參考資料:

  •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:「云何菩薩忍波羅蜜多種姓相?謂諸菩薩,性於他所遭不饒益,無恚害心,亦不反報。若他諫謝,速能納受,終不結恨,不久懷怨。如是等類,當知名為菩薩忍波羅蜜多種姓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79, p. 479c4-8)
  • 《菩薩地持經》卷1〈1 種性品〉:「羼提波羅蜜菩薩種性相者,是菩薩性自柔和,若遇他人不饒益事,不起恚害無反報心,若他悔謝即受其懺,不懷結恨無復餘想。如是等比,是名羼提波羅蜜菩薩種性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81, p. 889a1-4)

修訂後
T30n1582_p0963c21:緣,於後世中不忘法界。是名禪波羅蜜菩薩

參考資料:

  •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:「云何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姓相?謂諸菩薩[…中略…]其性聰敏,於法能受、能持、能思;成就念力,於久所作、所說事中,能自記憶,亦令他憶。如是等類,當知名為菩薩靜慮波羅蜜多種姓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79, pp. 479c19-480a5)
  • 《菩薩地持經》卷1〈1 種性品〉:「禪波羅蜜菩薩種性相者,是菩薩[…中略…]能速受持諸法深義,念力成就所受專諦,久遠所修悉能憶持,亦令他人憶念不忘。如是等比,是名禪波羅蜜菩薩種性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81, p. 889a13-25)

修訂後
T30n1582_p0963c25:為外道之所誑惑,不隨邪見所說義理。是

參考資料:

  •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35:「云何菩薩慧波羅蜜多種姓相?謂諸菩薩成俱生慧,能入一切明處境界。性不頑鈍、性不微昧、性不愚癡。遍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。如是等類,當知名為菩薩慧波羅蜜多種姓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79, p. 480a5-9)
  • 《菩薩地持經》卷1〈1 種性品〉:「般若波羅蜜菩薩種性相者,是菩薩於一切明處、一切智處生慧成就,不頑鈍不薄少不愚癡,諸放逸處悉能思量。是名般若波羅蜜菩薩種性相。」(CBETA 2025.R1, T30, no. 1581, p. 889a26-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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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恩。辛苦了 :folded_hands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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