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般涅槃經》標點修訂建議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〈1 序品〉:「是花臺中多有黑蜂遊集其中,歡娛受樂,又出妙音,所謂:無常苦、空、無我。」(CBETA 2025.R2, T12, no. 375, p. 606a21-22)

建議修訂為:
是花臺中多有黑蜂遊集其中,歡娛受樂,又出妙音,所謂:無常苦、空、無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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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,本題修訂新標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606a22:受樂,又出妙音,所謂: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。是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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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0〈17 一切大眾所問品〉:「

如是,王子若言自在,義亦不成;若言屬他義,亦不成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668c14-15)

建議修訂為:

如是,王子若言自在,義亦不成;若言屬他,義亦不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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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,本題修訂新標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668c15:自在,義亦不成;若言屬他,義亦不成。以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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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1〈19 聖行品〉:「

菩薩摩訶薩聖行者,觀察是身從頭至足,其中唯有髮、毛、爪、齒、不淨、垢穢、皮、肉、筋、骨、脾、腎、心、肺、肝、膽、腸、胃、生熟二[7]藏、大小便利、涕、唾、目淚、肪膏、腦膜、骨、髓、膿、血、腦[8]骸、諸脈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675b10-14)[7] 藏【大】,臟【元】【明】 [8] 骸【大】,胲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
建議修訂為:

菩薩摩訶薩聖行者,觀察是身從頭至足,其中唯有髮、毛、爪、齒、不淨、垢穢、皮、肉、筋、骨、脾、腎、心、肺、肝、膽、腸、胃、生熟二藏、大小便利、涕、唾、目淚、肪膏、腦膜、骨髓、膿、血、腦骸、諸脈。

修訂理由:

  1. 避免重複:原標點將“骨”與“髓”分開,但“骨”已在前文出現一次,拆開後造成“骨”重複列舉,文義上顯得冗贅。
  2. 文義通順:將“骨髓”合併,符合佛經列舉身體構造的邏輯——骨及其內部組成連續呈現。
  3. 保留原義:順序和列舉方式不變,只是將“骨”與“髓”合併,文義更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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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2:「

世尊爾時說如是言:『如來所了無量諸法。』若入四諦則為已說;若不入者,應有五諦。」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684a16-18)

建議修訂為:

世尊爾時說如是言:『如來所了無量諸法,若入四諦,則為已說;若不入者,應有五諦。』」

参考: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3:「

世尊爾時說如是言:『如來所了無量諸法,若入四諦,則為已說;若不入者,應有五諦。』」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42b15-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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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,本題修訂新標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675b13:便利、涕、唾、目淚、肪膏、腦膜、骨髓、膿、血、腦[8]骸、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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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2:「

「復次,有我云何知耶?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686c15-16)

建議修訂為:

「復次,有我。云何知耶?

修訂理由:
前後文皆是:

「復次,有我。云何知耶?

唯此一處未加斷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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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修訂句讀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684a17:言:『如來所了無量諸法,若入四諦,則為已
T12n0375_p0684a18:說;若不入者,應有五諦。』」 佛讚迦葉:「善哉,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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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修訂句讀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686c15:乘宿習故,[6]是故當知必定有我。 「復次,有
T12n0375_p0686c16:我。云何知耶?和合利益他眾生故。譬如瓶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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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6:「

「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身遠離非口、有口遠離非身、有非身口而亦遠離。身遠離者,謂離殺、盜、婬,是名身遠離非口。口遠離者,謂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無義語,是名口遠離非身。非身非口[16]是遠離者,所謂遠離貪[17]欲、瞋恚、邪見。善男子!是名非身非口而是遠離。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不見一法是身、是業、及與離主而亦有離,是故復名不可思議;口亦如是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14b25-c4)[16] 是【大】,亦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 [17] 欲【大】,嫉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
建議修訂為:

「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身遠離,非口、有口遠離,非身、有非身口而亦遠離。身遠離者,謂離殺、盜、婬,是名身遠離。非口、口遠離者,謂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無義語,是名口遠離。非身、非身非口[16]是遠離者,所謂遠離貪[17]欲、瞋恚、邪見。善男子!是名非身非口而是遠離。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不見一法是身、是業、及與離主而亦有離,是故復名不可思議;口亦如是。

這樣“身遠離,非口、有口遠離,非身、有非身口遠離”和後面佛給出的解釋才對應的上。

部分參考(下面這個版本句讀似乎也不完全正確,建議同樣如上修訂):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8〈8 梵行品〉:「

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身遠離非口,有口遠離非身,有非身非口而亦遠離。身遠離者,謂離殺、盜、婬,是名身遠離。非口、口遠離者,謂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無義語,是名口遠離。非身、非身非口是遠離者,所謂遠離貪嫉、瞋恚、邪見。善男子,是名非身非口而[16]亦遠離。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不見一法是身是業及與離主,而亦有離,是故復名不可思議;口亦如是。善男子!從身離身,從口離口,從慧遠離非身非口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71c15-24)[16] 亦【大】,是【宋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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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7:「

日光明王愛王、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18c2-3)

建議修訂為:

日光明王、愛王、

參考: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9〈8 梵行品〉:「

日光明王、愛王、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75c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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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7:「

大法明燈將滅,不久法山欲頹、法船欲[7]沈、法橋欲壞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23a28-29)[7] 沈【大】,沒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
建議修訂為:

大法明燈將滅不久,法山欲頹、法船欲[7]沈、法橋欲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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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8:「

我今來至佛須彌山則與同色,與同色者則知諸法無常苦、空、無我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27c26-28)

建議修訂為:

我今來至佛須彌山則與同色,與同色者則知諸法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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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參考古德注疏,綜合斟酌文義,謹覆如下。

《涅槃經義記》:「有身遠離非口者。此文何以與聞。上來菩薩何由能作不思議化者。切由三業不為惡故。能作不思議化也。身遠離者斷殺盜邪法也。口遠離者斷妄語惡口兩舌無語。非身非口者。斷意地三毒也。」(CBETA 2025.R3, T85, no. 2764A, p. 289b1-6)

此中很明顯可以看到古德的斷句方式是「有身遠離、非口」;「身遠離」、「口遠離」、「非身非口(遠離)」。

意義上,原句讀可以解讀為「身、口、非身非口」的遞進式論述:

(一) 先述身業遠離,簡別口業。
(二) 再述口業遠離,簡別身業。
(三) 論述非身非口的意業。此時名稱上即已簡別身、口業,不再重出簡別。

因此,本題擬修訂 T12n0374_p0471c18-19 處新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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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修訂新標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727c28: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。 「世尊!我見世間從𦭽蘭子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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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您的指正!我回顧之前提供的修訂建議確實是錯誤的。
我又仔細檢查了一下,如您所說,T12n0375這個版本應該是正確的,T12n0374這個版本應該是有問題的。離古德語僅依經文分析如下: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8〈8 梵行品〉:「

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有身遠離非口,有口遠離非身,有非身非口而亦遠離。身遠離者,謂離殺、盜、婬,是名身遠離。非口、口遠離者,謂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無義語,是名口遠離。非身、非身非口是遠離者,所謂遠離貪嫉、瞋恚、邪見。善男子,是名非身非口而[16]亦遠離。善男子!菩薩摩訶薩不見一法是身是業及與離主,而亦有離,是故復名不可思議;口亦如是。善男子!從身離身,從口離口,從慧遠離非身非口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71c15-24)[16] 亦【大】,是【宋】

如引文中句讀所標,前文是:

菩薩摩訶薩有身遠離非口,有口遠離非身,有非身非口而亦遠離。

那麼是三種:
菩薩摩訶薩有

  1. 身遠離非口,
  2. 有口遠離非身,
  3. 有非身非口
    而亦遠離。

而後面的句讀把對應的文字斷開了,與前文不一致:

是名身遠離。非口

是名口遠離。非身

因此,確實如您所說:

因此,本題擬修訂 T12n0374_p0471c18-19 處新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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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修訂句讀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718c02:沙王、迦帝迦王、毘舍佉王、月光明王、日光明
T12n0375_p0718c03:王、愛王、持多人王,如是等王皆害其父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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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9〈22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〉:「

計非有想、非無想處以為涅槃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31a9-10)

建議修訂為:

計非有想非無想處以為涅槃

修訂理由:
如我所解,這裡應當是指非想非非想天,也就是外道把無色界四空天中非想非非想天當作涅槃究竟。因此這裡不應斷開,免使讀者誤解為並列有非有想處涅槃和非無想處涅槃。
經文後面有說: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9〈22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〉:「

夜半踰城,至欝陀伽、阿羅[6]邏等大仙人所,聞說識處及非有想非無想處。既聞是已,諦觀是處是非常、苦、不淨、無我,捨至樹下具修苦行滿足六年,知是苦行不能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5, p. 731a26-b1)[6] 邏【大】,羅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
這樣前後經文文字就對應上了。

下面這個版本應該是對的: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21〈10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〉:「

計非有想非無想處,以為涅槃;

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88a4-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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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您好,

感謝提供修訂建議。本題修訂句讀如下。

修訂後
T12n0375_p0723a28:欲衰殄,甚深法河於[6]是欲涸,大法明燈將
T12n0375_p0723a29:滅不久,法山欲頹、法船欲[7]沈、法橋欲壞、

參考資料: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9:「若得是經具足無缺,人中象王諸菩薩等,當知如來無上正法將滅不久。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22b25-27)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8〈8 梵行品〉:「見受持者輕毀誹謗:『汝是六師非佛弟子。』當知佛法將滅不久。」迦葉菩薩復白佛言:「世尊!我親從佛聞如是義,迦葉佛法住世七日,然後滅盡。」(CBETA 2025.R3, T12, no. 374, p. 472a14-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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